13岁女孩被施暴 7岁弟弟奋力救姐
面对邻家壮汉“欺负”姐姐,年仅7岁的小弟奋起抗击,幸安全脱险。7月27日,经湖南省冷水江市检察院批准,冷水江市警方以涉嫌强奸罪对犯罪嫌疑人姜月华执行逮捕。
现年41岁的犯罪嫌疑人姜月华系湖南省冷水江市中连乡人。今年7月9日下午2时许,姜见邻居家里只有13岁的女孩杨希(化名)在家,顿生邪念,便趁杨希去屋前菜地摘菜时悄悄潜入二楼杨希的卧室,并躲藏在门后。
20分钟后,杨希摘完菜回到卧室。姜迅速将房门关上,一把抱起杨希将其按倒在床上,用一只手封住其嘴防止呼救,然后用力扯下杨希的裙子,欲强行奸淫。恰在这时,杨希年仅7岁的弟弟小佳(化名)从外面玩耍回家,上楼后看见姜月华正在“欺负”自己的姐姐,当即从隔壁房间拿来一根一尺长的自来水铁管奋力朝姜背部击打。姜起身去抢水管,并一手抓住了小佳。小佳顺势在姜的右手臂咬了一口,并用脚踢了姜的下身。姜疼痛难忍,松开小佳,小佳趁机逃出房间呼救。姜见无法其达到奸淫的目的,便用力朝杨希乳房上抓了几下后离开了杨希家,其不久便被警方抓获。
检察官提醒,近年来,随着农村大批人员外出打工,留守女孩的数量急剧上升。留守女孩在农村缺少必要的监护,不少人成为性侵犯的对象。因此父母外出尽量把孩子放在有监护能力的亲戚家里,并加强对留守女孩的监护提醒。万一不幸遭遇强暴,监护人应带领受害人及时报案。最好能在案发后24小时内报案,受害人的内衣和内裤都不要洗,也不要洗澡,以免丢失一些证据。
另外,本案中,小佳小朋友的做法是相当勇敢的,但却并不可取。小佳是一个年仅7岁的小孩子,在此类情况下,其最好的方法不是冲上前去与之搏斗,而是应迅速退到屋外,向其他邻居求救或大声呼救,以避免凶手加害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