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面男子强暴女青年后拍裸照敲诈被抓获

发布:2008-8-15 13:47:01  来源:江淮晨报  浏览次  编辑:晓宇
    据警方介绍,2008年8月2日上午8 时许,阜阳市公安局颍泉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城区中队接到一女青年的报案称,她于昨天夜间在阜阳大戏院付庄巷家中睡觉时,被一名持刀蒙面男子强奸,后该男子用手机拍下她裸照,威逼她交5000元现金后,方可删除图片,并威胁她不要报案,否则把其裸照放到互联网上去

  接到报案后,颍泉民警王洪诗在问明案情后,立即把情况向大队领导作了汇报。鉴于案情重大,颍泉刑警队副大队长张立迅速带领民警张东宇、王洪诗等侦察员开展侦查。侦查人员根据犯罪嫌疑人在作案过程中的言行,分析出犯罪嫌疑人的性格特征,决定抓住犯罪嫌疑人为了获取5000元而铤而走险的心理开展侦查。为了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以受害人的名义,与犯罪嫌疑人开展了斗智斗勇的较量。

  当看到犯罪嫌疑人所发的索要5000元现金的几组短信,侦查员们制定了抓捕方案。在更换了几个交钱地点后,犯罪嫌疑人终于确定在颍东阜阳肉联厂大门旁边进行“接头”取钱。为了不惊动犯罪嫌疑人,争取一举抓获,侦查员化装成出租车司机,开着租来的出租车带着受害人来到“交接”地点。

  当确定犯罪嫌疑人已经在现场后,侦查员迅速靠前,将正在准备接钱的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当场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高某某(男,22岁,系颍东区新华办事处人)交代了其长期尾随单身女子,偷看女子洗澡、睡觉的流氓行径。高某某交代:8月2日凌晨1时许,其于大戏院北付庄巷发现受害人张某某只身一人在室内睡觉时淫性大发,其便用一个女式裤头罩住自己的头部,持刀撞开房门进去实施犯罪的全部过程

  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因涉嫌强奸和敲诈勒索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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