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男子皮肤病治疗致死案疑点多

发布:2009-3-6 11:52:14  来源:安徽商报  浏览次  编辑:晓宇

     34岁阜阳颍州区农民李金龙,在阜阳双龙医院治疗皮肤病1天后蹊跷死亡。从1月21日事发至今,阜阳卫生部门仍在调查之中;同时,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已将死者生前使用的医院自制药以“假药”进行立案调查。据阜阳市卫生局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已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但要下结论,需要解决3个医患争议的焦点问题。

  家属:为何回避“非法行医”?

  李金龙于1月20日9时40分,进入阜阳双龙医院治疗皮肤病,次日晨6时20分左右出现病危征兆,经抢救无效死亡。此后,死者的哥哥李金水向阜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举报,双龙医院存在“非法行医”嫌疑。

  据阜阳双龙医院成立时卫生部门的批文显示,该院没有设立皮肤科。然而,在死者生前的病历和缴费发票上,却显示“皮肤科”;该院对外宣传时,也将皮肤科列为医院科室之一;主治医生魏世民的名片上,也称是皮肤科医生。“这些证据表明,医院存在超执业范围行医的行为,有非法行医嫌疑。”李金水说,他举报后,卫生监督所稽查科负责人李金蔚对他说,该院有中医科,可以看皮肤病,没有超执业范围。对此,李金水不认同。

  “中医科几乎可以治疗除外科手术外的所有病”李金水认为“现在是该院在皮肤科未获批准的情况下治疗皮肤病,卫生监督部门不应回避‘非法行医'”。

  面对记者采访医院是否涉嫌“非法行医”问题时,李金蔚表示拒绝回答。

  卫生局:3个争议问题需解决

  事发后,阜阳市卫生局已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需要解决3个医患争议的焦点问题,才能下结论。

  “第一是死者生前使用的药,是否是假药。”药监局还没有最后下文确定医院所用是假药。

  “其次,是死者家属对医院病历真实性的质疑。”该负责人表示,如果病历是假的,那最终鉴定结论也会是假的,为了对医患双方认真负责,鉴定前需要双方对病历的真实性进行指证。“最后,家属提出医院涉嫌非法行医,这从根本上影响鉴定。”据其解释,如果医院真的是非法行医,那就是刑事犯罪,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鉴定范围。目前,鉴定部门在等待稽查部门确定是否为“非法行医”。

  疑点:病历多处前后矛盾

  据了解,患者死亡约六七个小时后,医院将其病历等手续交给了卫生部门进行调查。这份医院认可的病历,被家属认为“做了手脚”或语焉不详。家属向记者提供的《住院患者护理记录》称:李金龙于2009年1月20号11时50分步行到医院,但是《长期遗嘱执行单》却称,李金龙于20号上午9时40分就已经在医院输液了。“像这样入院时间前后不一,病历和诊断手续上还有好几处。”

  此外,《内科入院记录》称,20号上午9时40分,李金龙在医院接受抗过敏抗生素输液治疗后,进行了胸透、心电图等检查,但在《临时遗嘱单》上却称,主治医生魏世民在9时40分,给李金龙做了胸透、心电图等检查,然后才输液的。“到底是输液在前还是检查在前?”死者的哥哥李金水认为,医院的这份病历存在如此多的矛盾处,其客观真实性令人怀疑。 (作者:张杰、武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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