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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矛盾酿血案 杀妻分尸判死刑
发布:2009-3-26 7:33:22 来源:江淮晨报 浏览次 编辑:尹建礼
面对家庭矛盾,夫妻双方互不退让,由争吵厮打引发凶杀大案。残忍的丈夫为掩盖杀妻罪行,竟将妻尸割卸多块,装入铁皮桶内,深入河底。这起恶性婚内杀妻案近日在阜阳市中级法院审结,凶残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死刑。
现年34被告人张文化,系阜阳市颍州区贾庄村农民。几年前与妻子王某结婚后育有一子。后因疑心王某有婚外情导致夫妻间生出矛盾,常为琐事争吵打闹。2008年1月30日,王某提出要回娘家,因临近春节,当晚二人在自家经营的超市内发生争吵,厮打。在厮打过程中,张文化用胳膊勒住王某的脖子,将其按倒在地上,致王某死亡。随后张文化将尸体搬移至该超市后面其所经营的旅社房间。
为掩盖杀妻真像,张文化想到分尸匿迹。便于次日先后购买六只废旧铁桶、菜刀、铁丝、切菜板、塑料布等物,并将桶口下沿部分分别钻出一周圆孔,以便封口。后将王某尸体分解装入五只铁桶内,用红砖、毛巾覆盖后,将桶口用铁丝编织封住。当晚张文化驾驶从朋友处借来的出租车,将装有王某尸块的铁桶运至抛尸地,从一公路桥上抛入河中。返家后又给王某的母亲打去电话,谎称王某生气离家出走,不知去向。
2008年4月4日下午,当地村民在抛尸地打鱼时发现漂浮的铁桶,报警后致该案案发。同年7月17日,被告人张文化被逮捕,并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阜阳中院经对该案依法公开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文化不能正确处理夫妻矛盾,杀人后肢解抛弃尸体,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遂于近日依法判处其死刑,并赔偿王某父母损失计10.97万元。 (作者:石中原 姜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