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青年同一城市强奸34起

发布:2007/9/7 20:46:05  来源:南都周刊  浏览次  编辑:晓宇

   

男子四年在同一城市犯下34起强奸案(组图)

嫌疑犯刘加军。

男子四年在同一城市犯下34起强奸案(组图)

贴在德惠街头的悬赏通报。

当重回做案现场,回看自己犯下的罪恶,没有人知道刘加军的内心深处在想些什么。

这是8月20日上午,在大批警察簇拥之下,刘加军被押出看守所,出现在吉林德惠市街头,一一指认他在4年时间里连续犯下的34起强奸案的作案现场。

为提高效率,出发前警方根据已经核实的作案地点,专门草绘了一张图纸,指认行程根据这张图纸上的路线进行。但尽管如此,由于作案次数太多,指认仍旧用了整整一个上午的时间。

一个地点又一个地点。十几辆警车如一条长龙,在小小的德惠城里城外走走停停。每到一处,都引来大批人围观。

“我看见他就直哆嗦,他住在我家旁边,怎么就不知道呢?”刘加军的一个熟人正好撞上这种情景,当被警察环伺的刘加军从她身边走过时,她惊诧不已。

令人感到更为惊诧的,是再一次摆在人们面前的一桩桩强奸案的罪行:

东风路附近的一个二层住宅楼,刘加军确定目标后,从附近居民家偷了一个梯子,爬到二楼强奸一名女子,完事后又悄悄把梯子还回去后溜走;

城郊的吉林德大公司附近,至少6名在夜里下班的女工被刘加军强奸;

市东立交桥的某块草坪深处,4名女性先后在同一地点被刘加军持刀施暴;

一所中学的校园里,一个在美容院上班的女孩在刘加军的持刀胁迫下被逼翻过院墙来到这里,被强奸;

附近的德惠市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刘加军以同样的方式,劫持多名女性进校园内实施强奸……

4年时间,作案至少30余起,来自德惠乡下的农民刘加军制造的罪行,骇人听闻。

8月14日夜间,当刚经历一场重病的刘加军再次来到德惠街头寻找作案目标时,被民警当场抓获。之后,划破这个沉静小城夜空的清脆枪声成为人们连日不绝的谈资。

综合多方叙述,当夜事情发生的经过大致是:

民警看到此人在街上“索摸”,觉得可疑,下车盘问,刘加军“因为心上有事做贼心虚”,身上还带着一把据说是“不知道什么人放在车篓里的”刀子,很慌张,挣扎中就划伤了两名民警的手,他更加恐慌了,开始逃跑,民警开枪,打空了弹夹中的7颗子弹。受伤后的刘加军没逃出多远,就被闻讯赶来的更多民警寻获。

刘加军被擒的背景是他与警察间持续了四年的“鼠猫游戏”,以及笼罩在德惠城中的连环强奸案恐慌。

德惠是吉林长春市辖下的一个县级市,距离长春并不远,来去的车程也就一个多小时,当8月中旬记者来到这里时,“色魔”落网的消息正在城中广为传播,地方媒体进行了连续报道,市委市政府针对警方侦破此案的表彰会也刚刚在工人文化宫举行。1994年毕业于吉林省高等专科学校治安系的刑警王辉参与了追捕系列强奸案凶犯的全过程,并因在抓捕刘加军过程中徒手夺刀而与同事王成一起成为地方媒体广为报道的“英雄”。他们各获2万元奖金。

“从2003年就开始接触这个案子了。”王辉介绍,从2003年三四月份开始,德惠警方陆续接到有人被强奸的报案,之后几年,这种报案接连不断,今年以来,更是连续发生了8起,城中开始流散对“色魔”的恐慌。

“在当地影响太大了,那些女性晚上下班,结了婚的由丈夫接送,单身的很少出来。”王辉说。

起初的几年,恐慌更多的是弥散在位于城郊的吉林德大公司附近。这家公司曾有多位女工受到侵犯。在德大公司做保安的徐永通说,三年前冬天的一个晚上,两个理完发回来的女工被人用刀劫持到沟里,其中一名女工掏出该月刚发的工资621元,求饶,该男子不要钱,仍欲实施强奸,后来一女工逃出,叫人,该男子这才逃走,未遂。徐永通听到有人叫喊,就跑过来,四处一片漆黑,他还是看到了100多米远外的一个黑影。

“这个人给德大的女工造成非常大的恐惧感,晚上下班,她们连出门买点东西都不敢。”徐永通说。

更多的人获知“色魔”存在的消息是在今年7月警方的悬赏通报张贴出来之后,此前也有相关的传言在小范围内以各种途径传播。人们听说“这个城市里出现了一个‘色魔',晚上出行要结伴,注意安全”。有人建议女孩上街衣着不要过于暴露,因为据说这个“色魔”有特殊癖好,恋足,喜欢染红脚指甲的女子,因此有此装饰的女子成为其主要侵犯对象。

“吓死人了,”一个摆夜市烧烤摊的中年女性则对记者说,她每天很晚才会收摊回家,传闻流传时,走在黑漆漆的街上会感到格外恐怖。

在持续做案长达4年时间之后,刘加军作为疑凶终于被抓获。但当一再臆想的凶犯终于面目毕现,即使是警方,也大大感到意外。

“他的家距离德惠市区30多公里,因为这些案件都发生在市区内或近郊,我们一直以为是住在城区或者周边乡镇的一个人,根本意识不到他原来离城区那么远。”民警王辉解释,而且,“从面相看他非常老实,有个8岁的儿子与3个月大的女儿,养了2个胶轮车与2000只蛋鸡,每次给人拉砖,都是自己装卸,他在村子里表现太好了,我们张贴悬赏通报,进行排查,都没有人想到会是他。”

村民刘加军

刘加军不是德惠人。他的老家在500里外的伊通满族自治县板石镇河南屯,十几年前,刘加军开着一辆胶轮车跟人到德惠市夏家店镇小泉沟村附近的一家砖窑厂拉砖,因为在这里干活比在老家要赚得多些,便留了下来,结婚生子,成了小泉沟村5组的一个外来户。

令人意外的消息彻底打破了小泉沟这个原本与世无争的小村庄惯有的宁静,在刘加军在8月14日午夜被警察抓获之后,先是警察调查,又是记者来访,毫不起眼的刘家院子更是被动地迎受着这许多来自远方的客人。

跟村中其他人家整洁漂亮的屋舍相比,刘加军的家显得破败而寒酸。那还是一个砖泥结构的房子,房顶铺着遮挡雨雪的茅草。目前还居住在这种房子里的,刘加军家几乎是村中仅有的一户。

刘加军在村中有着很好的声誉。就像警方所描述的那样,对于刘加军以涉嫌连环强奸被抓捕,这些跟他朝夕相处的村民都倍感意外。在他们眼中熟悉的“小军”一向勤劳能干、与人无争,他们不由得会怀疑“是不是弄错了”。

更为意外的还是刘加军的妻子迟士娟。她获知消息是在丈夫被警方抓捕后的次日。“我还以为他还在长春住院呢。”迟士娟说。

迟士娟告诉记者,跟丈夫生活这么多年,她丝毫没有觉察到丈夫有什么反常,他们家养着两辆胶轮车,车坏了,刘加军到德惠修车,有时候会回来得很晚,有时候彻夜不归,尽管她也曾询问过他在外面做些什么,甚至有一次开玩笑问丈夫“是不是去大酒店胡搞去了,”但丈夫总是说是因为修车,她也就相信了,并没有太多怀疑。

一连几日,迟士娟都坚持认为丈夫是被冤枉的,“即使是他确实犯了错,也不会有那么多起,”“我只有见了他,亲口问问,才相信究竟是真是假。”

在村里,他们夫妻之间的良好关系也被人们所公认,“小军很听她的。”迟士娟也说,“如果知道他到外面做坏事,我肯定会管他,不让他出去了,他也肯定会听。”

在妻子面前,刘加军显然把自己犯下的罪恶隐藏得非常之深,“外面描绘得他那么变态,这种迹象在家里一点都没有流露过,他对我挺好的,也并不像报纸上说的那样。如果他那么变态的话,我应该能感觉到,夫妻之间的生活我不想说,但他的确没有要求我做过过分的事情。”

但是,即使是作为妻子的迟士娟也无法否认刘加军曾经有过的“案底”。早在1999年,刘加军曾以抢劫未遂的罪名被判一缓二。至今回想起来,当初刘加军以一把螺丝刀为凶器,抢劫夏家店镇一个刘姓女孩钱财,“跟她要100块钱,她身上只有5元,刘加军就没有要。”这一情节,跟之后刘加军在德惠做下的系列强奸案,又何其相似。“很多情况下,他都是用刀威胁女孩,说是抢劫,把女孩哄骗到偏僻角落实施强奸,”刑警王成据此认为发生在早年的这起“抢劫未遂”案件便是之后系列强奸案的“雏形”。

现在,对于这个家庭来说,天塌了。

关于“色魔”的传闻在城中流传。有人说,女孩上街衣着不可暴露,因为据说这个“色魔”有特殊癖好,恋足,喜欢染红脚指甲的女子,因此有此装饰的女子 成为其主要侵犯对象。

作案成癖

到目前为止,刘加军已经向警方供诉做案34起,还有两起尚待核实。而警方还在征集更多的受到同样特征性侵犯的线索,“有些人在遭受性侵犯后,也许没有报案。”

“因为太多起,有的已经记不清楚了,”刘加军自己也说。

这是8月27日上午,在德惠市看守所的一个房间里,刘加军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刘加军向记者计算,“在这4年当中,一年8起的话,4年就30多起,也就是几个月一起。”“其实啥都不怨,就怨我整那个破车,那个破车老坏,一坏就得上德惠修车,晚上就做了几回,之后胆子就慢慢大了。”

据刘加军自己说,他做第一起案子是在2003年,发生在德惠市区内的松柏路上,那天晚上他劫持一个刚刚下班的女孩到一个地下室里实施强奸。

在他看来,那不过是一个偶发的念头,他看到那个女孩单独走在街上,“当时想她如果老老实实的就做,不老实就放了,我看她挺害怕的,挺老实的,也挺得手的。”“事后我怕她怀孕,就给她吃了两片避孕药,药是在药店给我爱人买的,就在兜里揣着,没想到用在别人身上了。”

之后刘加军曾担心被抓住,但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他仍是做了第二起。

刘加军实施性侵犯的对象,都是年轻女孩,最大的28岁,最小的才十六七岁,多在饭店、理发店、工厂等处上班,这些无辜的女子,现在大多已经离开了原来的地方,带着永久的耻辱与伤痛,隐匿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里。

德惠市内某炖鸡店的两名女服务员就曾遭受过刘加军的侵犯。那是2003年春天的一个晚上,她们睡在店内一间平房里,刘加军闯了进来,掐住其中一个女孩的脖子,女孩不从,用脚踹醒了睡在旁边的另一个女孩,她叫了一声,刘加军立即从窗户里窜出,逃走。

炖鸡店的老板向记者介绍,当时,刘加军戴着白手套,并没有持刀。而两个小姑娘在店里又干了半年,之后就出外打工去了。

在2003年的这起案件中,刘加军强奸未遂。更多女孩子则没有那么幸运。而刘加军对她们实施性侵犯的时候,一般情况下,都是先用刀子逼住她们,说是抢劫,哄骗到一个僻静的所在,然后实施强奸。在所有的案件中,一个耐人寻味的事实是,刘加军从来没有用刀子伤过任何一个受害人,他做案数十起,没有一宗命案,甚至连对对方的划伤都不曾出现。“我拿刀子就是吓唬吓唬她们,如果反抗,我就会放了她们。”

这个情节也可以从他做的最后两起案子中得到印证,7月11日晚,他先是在松柏路劫持一个女孩,“看她挺害怕的,也怕她喊,就没有做,”这个女孩身上有500元钱,刘加军拿了其中的200,就把她放了,后来他走到102国道附近,遇见德大公司一个下班回家去的女工,就劫持她,她挣扎,咬伤了刘加军的胳膊,逃脱。

刘加军解释他之所以选择在德惠市区或其周边做案,是因为“一到晚上11点路灯就全灭了”,他也不是没有考虑过在长春做案,但他“不敢,因为那里灯太亮,而且个个路口都有监控”。而为什么这么做?“也许是为了寻求刺激吧,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

“我们也在研究刘加军的做案动机与心理究竟是什么,”德惠市公安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王树新对记者说。

“他就是心存侥幸心理,他伤害的是这些女孩子最大的隐私,以为受害人不会报案,觉得自己不会被抓,胆子也就越来越大,而强奸案本身对他的刺激就大,他一做再做,都成癖了,”刑警王辉分析。

“他就是心存侥幸心理,他伤害的是这些女孩子最大的隐私,以为受害人不会报案,觉得自己不会被抓,胆子也就越来越大,都成癖了。”

悔不当初

“他总是看上去非常可怜的样子。”刑警王辉参与了对刘加军的审讯,嫌犯的这一特点给他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也许是在咱们面前装熊,当初他拿着刀子威胁那些女孩子的时候可不是这样。”

刘加军依旧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当他戴着沉重的脚镣从二楼囚室里走下来,坐在记者面前,声音低缓地跟记者交流时,一谈及妻子与孩子,就开始哭泣。

“进了看守所之后,所有的事情都想到了。”刘加军悔不当初。

刘加军认为自己最对不起的就是妻子迟士娟,“她对我真是太好了,太仁慈了,”他非常担心妻子不再等他,“我老婆肯定不再等我了,她肯定不会再管我了,如果不枪毙我,我最少也要十多年才能出来。现在我就有两种想法:面对所有受害人与社会上对我的看法,我想死,但面对我的老婆与孩子,我就想活,我没有活够。”

他甚至会想到,“如果我老婆不等着我了,跟别人过了,你说我心里是什么滋味?而我在跟别人做的这些事上,对不起我老婆,我老婆又是什么滋味?她的心里也不好受。”

按照刘加军自己的说法,他从家里到德惠做案,一般都是利用修车的机会过来,偶尔也会走到村口搭乘夏利出租车,做完之后,回到家里,有时候是半夜,有时候天都亮了。“我老婆以为我是去修车了,也会过问,我会骗她说是修车晚了,久而久之,就学会撒谎了,我不知骗她多少回,我就是太糊涂太糊涂了,我就不想一想,自己犯法,一旦被抓,老婆与孩子该怎么办?”

“落网后,他的求生欲望非常强烈,”刑警王成对记者描述说。

即便是面对记者采访,刘加军也遮掩不住对死的恐惧,他坦承自己会感到害怕。“像我这个案件,你认为会不会被判死刑?”他这样问记者。他会表白说:“如果能给我一次重生的机会,我一定会好好表现自己,出来干一番事业。”

刘加军说他在看守所里这些天,几乎天天都在做梦,“梦见老婆与孩子在跟我亲,梦见跟他们在一起生活的那些时候,”醒过来看,原来是个梦,他就哭。

而所有的这些,依据他自己的说法,在不断制造这些罪恶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

“我一直认为我做这些事情太平常了,只有被抓到之后才感觉到恐怖,才感到我做的事情,无论对被害人也好,对自己的家庭也好,都造成了的危害。”刘加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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