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的哥遇害案在涡阳开庭
阜阳的哥在涡阳遇害
今年4月25日10时许,阜阳的哥韩某载三位男性乘客去涡阳后,家人随即与韩某失去联系。第二天早上7点半,在涡阳县城关镇席渡口南侧约两百米处,发现一部被遗弃的红色出租车,车内有大量血迹,在车前后排之间有一具男尸,附近群众随即报警。
通过出租车在阜阳市登记的出城记录,警方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内蒙古籍青年陆某某。
4月30日,内蒙古莫力达瓦旗警方传来消息,犯罪嫌疑人陆某某落网,他交代了伙同张某某和陈某某在涡阳杀害的哥韩某的犯罪事实。5月8日夜,犯罪嫌疑人黑龙江籍青年张某某在哈尔滨落网。5月10日凌晨1时30分,陈某某在大连市某网吧落入法网。目前,三嫌疑人现羁押于涡阳县看守所。
落网时称杀人是为试胆量
4月25日晚,张某某等三人在阜阳喝过酒后,张某某提出到涡阳看望其女友,三人于是租乘韩某的出租车来涡阳。途中,张某某心生歹念,将坐在前排副驾驶座上的陆某某叫下车,问他敢不敢杀人,陆某某表示同意。
上车后,张某某又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陈某某,三人达成默契。夜12时许,出租车到达涡阳县城向阳路北头,车刚停稳,张某某用自己的腰带勒住驾驶员的脖子,同时喝令陈、陆二人动手。陈、陆二人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子,对受害人猛刺,致受害人当场死亡。随后,三人将受害人的尸体移至后排座位,由张某某驾车逃跑。车开到涡河边席渡口处,底盘被石头卡住无法行走,张某某从后备厢内拿出塑料桶,让陆某某放油焚烧车辆。后因陆害怕未果,三人弃车而逃。3人落网时曾向公安机关交代杀人为“试胆量”。
庭审时称遭的哥辱骂才动手
涡阳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8月1日将三嫌疑人移送涡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9月1日,检察院将该案转至亳州市人民检察院,被退回补充侦查一次。
韩某的父母、遗孀、二遗孤共五人作为原告向亳州市中级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在亳州市检察院起诉书上写到“途中,被告人张某某认为韩某骂人,遂产生杀害韩某的念头。”
遇害的哥韩某的遗孀介绍,庭审时,三被告人对杀害韩某一事供认不讳。“但3名嫌犯认为,韩某骂人在先,存在过错。”
“韩某从不骂人,再说,他拉着三名陌生人在外地,敢骂人吗?”对此,韩某的遗孀并不认可。对此,原告的辩护律师及检察院均认为,韩某没有过错。 (作者:李家林 武长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