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采取四项措施 确保中央投资政策落实
发布:2009-1-18 18:46:26 来源:颍东区纪委监察局 浏览次 编辑:晓宇
近期,颍东区纪委监察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四项措施,通过强化督查,确保了新增中央投资政策措施在颍东区快速启动,顺利实施。
一、成立督查组织,确保工作进展。成立了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的颍东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从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和纪委执法一室各抽一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成立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办公,做到四有,既有办公地点,有人负责,有专门办公设备,有经费保障,确保监督检查统计汇总、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综合服务四到位。自成立领导小组以来,已出4期《信息专报》。
二、加大教育力度,确保认识到位。一是召开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加强对新增中央投资的监督办法,出台了《关于加强新增中央投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结合廉政教育、向全区副科级以上干部发廉政短信等形式,从思想上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二是召开有项目单位的一把手、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明确要求各单位要尽快建立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和科室负责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把手”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健全抓落实的激励机制。要求各单位要层层明确责任,层层分解任务,细化抓落实的措施,工作完成到什么程度,谁来牵头、谁来承办,都要清清楚楚,责任到人。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借项目投资弄虚作假、铺张浪费、损害群众利益,职能部门在新增中央投资工作中“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制定督查方案,确保程序规范。制定《颍东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从督查的范围、内容和工作要求对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进行了规范。要求有关单位优化项目推进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及时报告本单位的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对安排的项目投资计划、工作进展情况等及时提供给督查组,接受监督。督查组重点监督检查项目审批是否规范,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公开专款专用,督促项目早开工、早见效。
四、严格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实施。针对第一批新增中央投资的农村文化站建设、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沼气项目、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等6个项目工程,成立四个督查组从元月份开始进行全过程跟踪督查。重点督查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的情况;项目单位的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到位,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做到了公开透明;建设项目是否履行国家有关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项目及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监督检查项目建设相关单位和人员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从督查看,2008年下达我区中央新增投资875.5万元已全部到位,配套资金基本落实,所有项目正在按要求、按计划有序实施。(作者:颍东区纪委监察局 王文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