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无钱还债县里还 阜阳集中清理执行积案

发布:2009-3-12 7:31:31  来源:江淮晨报阜阳记者站  浏览次  编辑:晓宇
    “普通老百姓欠款的债务案件要执行,乡镇政府作为债务人的案件要首先执行,乡镇政府没有履行能力的,有所在县市区政府先行垫付40%的执行款。”这是近日在临泉召开的阜阳全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现场会议上该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平提出的要求。
    据了解,阜阳市自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截至2月底,已完成清积任务的51.66%。在目前未能执行的案件中,涉及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为债务人的案件占85.2%,给集中清理积案工作造成直接影响。为解决这一特殊主体的执行困难,阜阳市委、市政府根据上级要求,决定由各县市区政府先行垫付被执行人为乡镇政府债务总额40%的欠款,以取得债权人的谅解,再分期偿付余下债务,以缓解执行涉乡镇政府案件困局。
    为明确责任,阜阳市还决定,从现在起对全市清积工作实行旬通报制度,对清积工作推进缓慢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对连续两次排名最后的单位,由所在县区的政法委书记、法院院长到市政法委说明情况,从而使全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进入攻关“扫雷”阶段。(作者: 刘文武  江淮晨报记者姜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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