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套上“八宝粥”外衣 临泉两毒犯日前获重判

发布:2009-3-27 16:16:08  来源:江淮晨报  浏览次  编辑:晓宇
    为掩饰犯罪行为,逃避法律惩处,竟将毒品藏进“八宝粥”箱内携带,但仍难逃恢恢法网。近日,一起运输毒品案在阜阳中院审结,两名被告人分别受到法律严惩。
    现年32岁的被告人韩怀旗和29岁被告人王建喜,同为临泉县庙岔镇人。2002年韩怀旗曾因贩毒被判二年,2004年9月30日刑满释放。
    出狱后的韩怀旗并未接受教训,仍在梦想着能靠毒品“生意”发上一笔大财。2008年5月初,韩怀旗与王建喜经计议,决定到福建省福安市购买毒品。同年5月12日,韩怀旗经事先联系好毒源后,与王建喜共同携毒资乘车去福安市。次日,二人即按对方安排在预定地点将毒品购回。为掩人耳目,二人将买回的一箱“八宝粥”拆开,用毒品替换出几盒“八宝粥”,并用胶带重新封好。
    同年5月14日晚上,二人乘车返回。次日凌晨到达河南省沈丘高速公路路口下车后,二人又租用当地一辆出租车赶往临泉老家。当其进入临泉县境内一路段时,被在此查禁毒品的民警查获,当场从其携带的“八宝粥”箱内查获毒品鸦片三包计2608克。
    阜阳中院经对该案公开审理,以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韩怀旗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万元;判处王建喜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作者:石中原  姜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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