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阜阳之三:阜阳地区的丧葬习俗(未完待续)

发布:2009-4-13 12:42:07  来源:颍州志  浏览次  编辑:晓宇
    汉族丧葬 阜阳民间有修孝讲悌之遗风。一般人认为父母在,不远游”,尽子女赡养之道;父母亡故,“丧事不敢不勉”(《论语·子罕》)但是,“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于其易也,宁戚”。(《论语·八佾》)不能追求奢侈,贵在对父母离开这个世界的哀戚。鉴于这种心理,很多人在父母生病时,晨夕守在身边;端汤扶持,父母绝气前,要亲为沐浴、穿衣;父母绝气后,要敞头、赤脚,号啕哀悼,逢人磕头,以表失去亲人悲痛心情。

    待至亲全部来到,则将遗体移到棺内。棺木厚薄以贫富而定,厚者称“四、五、六”(地厚4寸,墙厚5寸,天厚6寸),次者为“三、三、四”(地3寸,墙厚3寸,天厚4寸),再次为“一、二、三”(地厚1寸,墙厚2寸,天厚3寸),入不了档次的称匣子,全系薄板组成。上档次的棺木油漆成紫红色或黑色,匣子不着油漆。遗体入棺后,背下置几枚铜钱,称为“垫背钱”,口里放一枚铜钱,称为“噙口钱”。然后进行“分金”(在棺木前后正中拉一根系有铜钱的线,以绳遗体的偏正)。一切停当,而后盖棺。

    在颍、淝、茨河流域,用3根钉扣棺的3角,另1角不扣钉,用意在于使亡魂可以出来转世。扣钉时全场大哭,高喊“躲钉”。棺前放一盏灯,称作“长明灯”,放一个馍。一说是这馍为亡魂准备的,免得在阴曹地府饥饿;一说是为恶犬准备的,免得亡魂去阴曹的路上遭狗咬。富裕人家,棺木在家停放5至7日,请来和尚,道士或斋公诵经超度,接受亲友吊唁;一般人家,棺木在家停放3日,焚烧冥物,张罗埋葬。无论棺木在家停放几日,子孙们都要跪于棺道守灵(子孙多的轮流守灵)。
    还有一些地方,遗体殡葬前,每在天黑时,子女们要列队到十字路口送面汤和焚烧冥物,说是给亡魂送路费,让亡魂吃饱带着盘缠上路。有的称此种举动为“送汤”,有的称此种举动为“送浆水”。
 
    孝服有亲疏之分,儿子的孝帽孝衣孝鞋上缀有麻辫(人称披麻戴孝),女儿头扎拖地白布巾,孝服孝鞋与儿子同,孙辈头戴白布折成的孝帽,孝帽、孝衣、孝鞋缀有线辫。旁系侄辈的孝服同于直系孙辈的孝服。婴儿的孝帽缀有红缨。
 
    殡葬前,长子摔老盆(瓦盆,死者嫡系子女在盆底上各钻1孔。传说:每人一生用水都有定数,若生前不知节约用水,死后阎罗王会罚他将浪费的水全部喝掉。子孙们顾虑喝水太多会撑破老子的肚皮,在盆底上钻了许多孔,让过多的水漏去)打幡引棺,其余人等护棺随后。妇女忌入坟地。殡后第3日,儿女们前往包坟,称作“圆坟”。以后,7天一祭。直至第5个7天(俗称“五期”),丧事结束。此种风俗延续至民国。
 
    解放后,群众自觉革除了过去丧葬中的一些迷信成份,如请和尚、道士诵经超度、找阴阳先生看风水等。多数人以黑纱代替孝服,以花圈代替冥物,并实行了深葬。1976年以后,各县(市)民政部门应群众的要求,分别征地建火葬场。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国家职工纷纷做殡葬改革的带头人,火化遗体。中共阜阳地委为鼓励殡葬改革,提出:共产党员、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死后实行火化者,可以发讣告、开追悼会、发给丧葬费500元,遗属可享受生活补贴,并可一次性领取死者10个月工资总额的抚恤金。市民、农民死后实行火化,应受表彰,不愿火化者,要深葬。
 
    回族丧葬 按伊斯兰教教仪规定,回族丧事从速从俭。亡人绝气前,请阿訇念《台斋》经,以求真主宽恕;绝气后,儿女为之沐浴。若系亡男,用白布单3件(称为“大楷帆”、“小楷帆”、“坡而黑”——回语,编者注)包裹。而后放入“他布(无底棺木),他布板厚2.5寸至2.7寸不等。殡时,让亡人面向“长而的”(回语圣地、正西方向——编者注),阿訇念(下土经)后,遗体入墓穴,盖棺掩土。

    解放后,回民对过去的丧葬礼仪自觉地进行了改革,如用黑纱代替孝服,吊丧多送花圈挽联,以砖墓代替木制他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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