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骂街非法获利30万 “骂街”团伙一审领刑

发布:2009-4-28 12:32:06  来源:江淮晨报  浏览次  编辑:晓宇
    6名中老年人以辱骂别人为手段受雇于人,两年半“摆平”20起纠纷,牟利近30万元。4月24日,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石俊英、刘云芝有期徒刑三年,判处被告人肖凤芹、李桂芝、闫福田、海全星两年零六个月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雇佣上述人员的王伟等四名被告人也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自2006年2月至2008年7月,被告人石俊英等人受他人之邀,采取连续辱骂的方式,先后“摆平”20起相邻关系、租房合同、开发征用、施工建房、交通事故、同业竞争、买卖房屋、拆迁合同及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共获利近3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上述被告人行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作出上述判决。(作者:乔妍  耿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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