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杀死9岁女孩 凶手在阜阳落网

发布:2009-5-13 7:45:12  来源:亚心网  浏览次  编辑:晓宇
    吐鲁番大河沿镇9岁的幼女兰兰(化名)2008年7月离奇失踪,正当全家人发疯寻找时,9个月后,尸体惊现大河沿镇一栋废弃楼房内,吐鲁番警方经过侦查,5月5日,在阜阳市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少年刘某抓获归案。

    兰兰和父母住吐鲁番市大河沿镇铁路小区后平房,在大河沿镇一小学上二年级,放学后和院子里的伙伴一起嬉戏玩耍是兰兰最大的爱好,在大河沿镇铁路小区后平房,时常可以听见兰兰爽朗的笑声,但是,2008年7月中旬的一天,院子里再也没有兰兰的踪迹,兰兰的父母和邻居以及学校的老师同学一直没有放弃对她的找寻,始终没有她的消息,直至9个月后。

    2009年4月19日15时,大河沿两个居民在大河沿镇铁中西南角一栋废弃楼房内发现一具幼女尸体。惊呼之下,两人赶紧向警方报案。吐鲁番地区公安局副局长、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郑钢带领刑侦大队侦查员、技术员等赶赴现场进行勘验。经检验、辨认、分析,案发应在9个月前,由于案发时间长,现场未发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民警对尸体检查后,发现死者尸体已呈白骨化,在尸体后脑部发现骨折,经现场勘察及法医分析为他杀。后经检验和辨认,死者正是2008年7月中旬失踪兰兰。

    吐鲁番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邀请公安厅、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的刑侦专家对案件进行会诊,对案发现场先后进行了5次全面勘验,同时通过公安部法医论坛就该案情况向全国进行研讨。经过大量的论证,专案组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刻画,认为犯罪嫌疑人熟悉现场环境;熟悉死者;有作案条件和作案工具;是青少年作案可能性较大。

    民警从兰兰的老师、同学、玩伴着手进一步了解兰兰的生活习惯、性格,证实了熟人作案的分析;通过对现场遗留的刀具,在大河沿镇的商店、超市、地摊等进行摸排,经过辨认兰兰的邻居刘某嫌疑逐步上升。

    据了解,刘某现年14岁,和兰兰就读一个小学,平常二人也在一起玩耍,刘某父母均是外地来疆打工人员,由于父母长期感情不和,无人过问刘某的生活和学习,刘某学习成绩一直很差,并且还有小偷小摸习性,被当地派出所处理过两次。4月18日,刘某和父母一起离开新疆去了阜阳,此行是刘某的父母去办离婚。

    5月5日,专案组民警到安徽省阜阳市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刘某抓获归案。刘某自以为案件已经过去大半年,警方不可能怀疑到他,起初不交代,在列出大量的证据同时又针对青少年的心理、生理特点,专案组制定了详细的审讯计划和方案通过7个小时的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供述了犯罪事实。

    因刘某平日经常欺负兰兰,兰兰便多次向刘某的母亲告状,致使刘某屡遭母亲殴打。刘某一直怀恨在心,为报复兰兰,2008年7月19日,年仅13岁的刘某以掏鸟窝为由将兰兰骗至废弃的一座楼的三楼殴打,又害怕兰兰再次告状便用地上的砖块击打他的头部,后又用随身携带的刀捅了兰兰三刀,为了掩盖其犯罪行为,其又将兰兰的尸体拖至地下室进行隐藏。

    案件告破后,许多的人心里久久无法平静。(作者:马伊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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