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交警推出诸多便民措施
阜阳市交警支队此次推出的十项便民利民新措施,涉及到公安交警工作的三个方面,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车驾管业务方面,开通“车、驾管业务、网上轻松办公”电子警务服务系统,“驾驶证考试预约、机动车/驾驶人寻址信息变更、在医院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办理机动车临时牌照”等业务均可通过互联网申请办理;提供车、驾管业务互联网查询服务,群众通过互联网可查询“机动车逾期未检验、机动车临界报废、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记满12分、驾驶人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逾期未换证、停止使用、作废”等提示信息;实行车、驾管业务“一窗式”服务,窗口岗位统一调整设置为“业务受理岗”,受理后的业务流程实行内部流转,办事群众不需重复排队,减少办事环节;驾驶人考试预约实行桩考、场考合并联考,报考群众在电子桩考试合格后,可以根据本人申请直接进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缩短申请人考试办理周期;全面推行车管业务低柜台、敞开式服务,业务导办台负责打印各类申请表,办事群众无需手工填表,只需签字盖章确认即可。
交通秩序管理更为人性化,对“闯红灯、超速”违法行为不再一概罚之。交叉路口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实行“三不处罚”:一是前方大型车辆妨碍视线,后车确因无法看清信号灯而误闯红灯且主动停车,不继续行驶的不处罚;二是在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下,因视线不清或停车线不清而误闯红灯不处罚;三是执勤民警因交通警卫和疏导交通的需要,手势指挥车辆通行而闯红灯的不处罚。超速违法行为实行“两不处罚”:一是超过道路限速在10%(不含)以下的不予处罚;道路限速在40公里/小时以下的,超速50%以内不予处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更为快捷,便民。推行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对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路面民警快速处理、保险快速理赔,实现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快速撤离现场、快速定责处理、快速保险理赔,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实行交通肇事快速行政处罚。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移送起诉后,办案单位应当与受诉法院联系,调取判决书,对构成犯罪,符合吊销驾驶证的应当及时作出行政处罚,以方便被处罚者及时重新报考申领驾驶证;推行交通事故处理律师提前介入制度。交通事故处理立案后,民警询问当事人时,应告知其可以委托律师,律师可以在询问时到场。除刑事侦查外,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律师可以查阅、复制、摘录交通事故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