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窜贩毒打一枪换个地方 终被抓昨日亳州受审

发布:2009-5-15 20:49:48  来源:江淮晨报  浏览次  编辑:晓宇
    5月14日上午,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一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贩卖毒品案。陈登奎、李学红等十一名被告人同堂受审。这也是近年来该市审理的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甲基苯丙胺(冰毒)毒品数量最多的刑事犯罪案件。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前后,被告人陈登奎伙同李学红、徐忠洁(另案处理)三人购买麻黄素等制毒原料和设备,由徐忠洁提供技术,在湖北省襄樊一制药厂化工车间制造甲基苯丙胺40千克,其中9千克由李学红经手出售给樊成海等人。
    半年之后,李学红又伙同徐忠洁在河南省郸城白马镇生产甲基苯丙胺。李、徐二人携带该批毒品约30千克到徐忠洁家中进行再加工,途中因李学红畏罪心理,将该批毒品弃置于车中,后该毒品丢失。
    2006年夏季至2007年下半年,陈登奎伙同徐忠洁在亳州市谯城区等三处租住房内,由陈登奎提供制毒原料和设备,徐忠洁提供技术,用原料麻黄素先后制造出甲基苯丙胺60余千克,均由陈登奎贩卖给他人。
    2004年下半年左右,被告人李学红将伙同陈登奎等人制造甲基苯丙胺约3千克先后多次贩卖给被告人樊成海。
    2007年农历十月份至案发,被告人陈登奎先后将在徐州制造的甲基苯丙胺8000克贩卖给被告人苏侠亮。其中,2008年春节前,陈登奎将2千克甲基苯丙胺贩卖给苏侠亮,之后,陈思全从苏侠亮处购买了1千克毒品分别卖给柴大臣、王洪欣等人。2008年春节后,陈登奎将2千克甲基苯丙胺贩卖给苏侠亮,苏侠亮转手将该批毒品中的1.5千克贩卖给陈思全,陈思全又将该毒品贩卖给柴大臣,之后柴大臣将毒品贩卖给江苏常州一名叫“小六子”的男子(另案处理)。
    ……
    据此,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登奎、李学红伙同他人非法制造甲基苯丙胺并予以贩卖且数量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制造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苏侠亮、陈思全、樊成海、王洪欣、毕成师、牛国强非法贩卖甲基苯丙胺且数量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其中被告人毕成师、王洪欣因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贩卖毒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从重处罚;被告人柴大臣非法贩卖甲基苯丙胺且数量大,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且数额较大,应当以贩卖毒品罪、持有假币罪数罪并罚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郑昆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数量大、李莉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数量较大,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案情复杂,涉案人员较多,法庭将择日宣判。(作者:任静  耿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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