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有色金属循环经济园区调查与思考
一、园区建设初具规模
市有色金属循环经济园区总体规划面积15平方公里,一期规划7.2平方公里,已建成面积4.2平方公里,2007年工业园区内现有企业40多家,生产再生铅28万吨,实现产值47亿元、税收1.16亿元,吸纳生产和购销运输人员达2万多人就业。界首市田营有色金属园区产业链条有序延伸,超霸、海能等20多家较大企业围绕铅深加工项目,打造出极板、合金铅、蓄电池、电动车、渔具等延伸产品,该园区已具备再生铅规模扩张、产业聚集和链条延伸的基础。
二、再生铅生产有所下降
一是成本上升,煤炭价格上升到25%,人员工资提高30%,由于燃油、电价上调,加大了生产成本和运输成本支出。二是再生铅价格回落,铅价由去年2.2万元/吨,下降到1.6万元/吨。由于一升一降,今年市有色金属循环经济园区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量和再生铅的生产量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今年1-8月份完成再生铅产量21万吨,产值34亿元,税收9600万元。预计全年生产再生铅34万吨,产值50亿元,税收1.5亿元。
三、再利用资源政策与建议
1、国家应统筹考虑再生铅生产、加工制造业规划布点。借鉴发达国家经验,采取强制性措施,实行工业垃圾和城乡废弃物集中管理、定点处理的先进管理模式。引导和鼓励再利用有色金属产业向集聚区建设,促进企业优化组合,做大做强,拉长产业链条,提升废旧有色金属回收加工利用档次和水平。在全国打造几个有色金属回收的处理和加工制造基地是当务之急。
2、打击非法收购、冶炼,保护环境。我国每年产生报废旧电瓶近200万吨,小商小贩和个体户成为废旧电瓶回收主力,回收来的废旧电瓶有相当一部分流到了小炼铅企业的手中,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国家要加大贯彻落实《铅锌行业准入条件》力度,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关停取缔非法再生铅企业,并大力规范废旧电瓶回收、再生铅加工和循环利用等市场秩序。
3、对废旧物资回收和再利用生产企业减免税收。《循环经济促进法》明确废旧物资的回收与加工制造已被列入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并提出给予税收优惠,但因具体政策不够明确,相关企业很难得到真正实惠。鉴于再生铅行业完全以有毒有害的废弃物为原料,其生产出的产品应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或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4、加大对再利用资源生产企业的投融资支持力度。《循环经济促进法》明确指出各级财政、税收、金融和物价部门要加大对再利用资源项目、科技扶持力度。制定具体而明确的再利用资源的价格机制、税收机制、审计机制、财政投入和信贷、生态补偿、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及使用权交易等经济手段,引导整个社会的生产和消费向循环经济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