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区实施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措施

发布:2009-4-22 21:28:16  来源:颍州区计生委  浏览次  编辑:晓宇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率,降低母婴死亡率,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近日,阜阳市颍州区全面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措施。  
    该区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实施补助,标准为每一孕产妇不低于300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孕产妇同时享受新农合定额报补;农村孕产妇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分娩实行平产免费。同时,区卫生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结合实际制定不同级别助产机构平产、剖宫产最高收费标准,实行限价分娩并严格控制剖宫产率(一般乡镇卫生院不得开展剖宫产手术,中心乡镇卫生院剖宫产率不得超过20%,区级助产机构不得超过30%),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妇女儿童健康。
    区政府还要求:一、实行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大幅度提高婚前检查率,2009年全区婚前健康检查率提高到30%以上。二、全面兑现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2009年1月1日起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没有补助的,及时补发补助经费。三、严格实行儿童扩大免疫规划,一类疫苗免费接种,努力提高接种率。四、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妇幼保健管理科学机制,形成网络畅通、分工负责、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五、认真组织实施“降消”项目,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作者:宁光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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