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两单位违反消防法律被开罚12万

发布:2008-8-11 16:33:37  来源:中国消防在线  浏览次  编辑:晓宇

为确保奥运消防安全,安徽阜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大队以铁腕严惩消防违法行为,分别于8月9日、10日依法责令辖区两单位停业整顿,并分别开出100000元和20600元高额罚单。

2008年8月3日,开发区消防部门在检查该市“中国中部纺织工业城”时发现,A区车间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且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多处严重的火灾隐患,开发区消防当即向其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期间,消防执法人员多次敦促该单位进行整改,完善有关的消防手续,但该单位负责人却置若罔闻,消防违法行为逾期未改正且一直在冒险生产。A区车间主要从事服装加工,从业人员较多,且原料极易燃烧,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为了防止重大灾害性事故发生,消防部门先后两次向当地政府报告,提请对该单位A区车间停产整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8月9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开发区消防对消防违规单位中国中部纺织工业城下发了《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中国中部纺织城A区车间停止使用,并处拾万元罚款,同时给予该单位两责任人警告处罚。

无独有偶,8月10日,阜阳开发区消防又依法对辖区内另一违规单位安徽汉丰渔港餐饮公司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并处20000罚款的处罚,同时对该公司总经理作出处600元罚款的处罚。

安徽汉丰渔港餐饮公司存在部分餐饮包厢疏散距离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消防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安装的数量、位置不符合规定等多处火灾隐患,开发区消防依法向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在整改期间曾多次主动与其负责人沟通,指导督促该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但该单位负责人藐视消防法律法规,找借口万般推脱,存在隐患迟迟未整改。开发区消防部门进一步调查取证,在事实清楚、法律确凿的情况下,依法对该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作者: 马长娟 李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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