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手术“十不做”

发布:2008-11-1 16:48:45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晓宇
    据统计,在所有美容外科求术者中,至少有60%的人存在心理误区。为此,国际著名整形美容外科专家芮斯根据多年的临床实践,提出十不做原则,即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做或慎重实施美容外科手术:

    ①指着画报要求做成与图片中人物一样的形态。在千差万别的个体中要求达到同一形态是难以做到的,对此类求术者最好说明情况(可能和不可能)后再考虑手术。

    ②求术者着装不整,头不梳理,仪表不佳。这表明求术者没有美的基本素养,不可能通过美容手术来达到美的效果。

    ③亲友迫使求术者求术。这表明本人是不情愿的,凡个人思想准备不充分者,劝其不要即刻手术。

    ④对同一问题反复追问,表现出对医师不信任者,医师最好暂不手术,待认识一致时再手术为好。

    ⑤对医师满口伪善的夸奖和过高的奉承者,这种人也是术后极易引起麻烦的求术者。

    ⑥过分挑剔,对轻微的瘢痕都显出极端苛求的态度者。

    ⑦对就诊护士粗暴无理,说明求术者缺乏教养。

    ⑧对医师的治疗方案表示不一致者。

    ⑨拒绝术前照相者最好不予手术。

    ⑩多次不按约定时间就诊或手术,对手术犹豫不决者。

    美容外科是一门严肃的科学,求术者只有符合下述情况,医师方可进行手术治疗:

    ●求术者与美容外科医师在术前取得一致意见,并对手术前后效果的全面评价取得理解。

    ●求术者心理准备充分,医师有足够信心。

    ●求术者对其手术医师十分信赖。

    如此,求术者可以理智地看待手术效果,即使术后出现略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也能十分理解,医师也会感到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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