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公安局规定:发3次“黄色信息”将被拘留

发布:2008-12-1 10:34:33  来源:安徽商报  浏览次  编辑:晓宇
    安徽商报12月1日报道 记者昨日从阜阳市公安局获悉,该局近日结合阜阳市特点,出台了《阜阳市公安局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细化标准》(下称《细化标准》),并从今日起正式执行。依照该标准,阜阳市民发送黄色短信3次以上(含3次)的,将受到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据介绍,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相比,《细化标准》规定更为详细,可操作性更强。如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多次”、“多人”出现频率较高,但并未明确“多次”、“多人”的界定范围。《细化标准》指明,多次,指三次以上(含三次);多人,指三人以上(含三人)。以《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多次发送淫秽信息,处以5天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为例,阜阳市民只要发送三次淫秽信息,就将面临拘留甚至并处罚款的处罚。《细化标准》还细化了法律未规定罚款下限的裁量标准。法律规定处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和5000元以下罚款的,阜阳市执行罚款下限分别为50元、200元、500元、1000元、1500元和3000元。

据了解,《细化标准》的出台,旨在规范民警的自由裁量权,防止民警的自由裁量权过大、过宽,避免同一种犯罪行为产生处罚结果相差过大的情况产生。  (作者:武长鹏)

相关文章

赞助商推广链接
Copyright © 2003-2011 fuyangxx.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