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贫困残疾大学生资助标准今年提高

发布:2012-8-30 23:50:36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据阜阳日报报道,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贫困残疾大学生资助标准提高。贫困残疾大学生可在户口所在地提出申请。

 

 

资助标准最少1500元

 

    按照今年我省出台的《安徽省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办法》,贫困残疾大学生的资助标准为:全日制在校残疾大学生(含大专生、本科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大专生、本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大专、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

    资助对象包括:各类依法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残疾大学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残疾毕业生(含自考生),且入学前学生户籍为本地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资助标准大幅提高

 

    记者了解到,原来的救助办法,分为一次性救助和学年救助。以一名全日制本科生(四年制)为例,按照老办法的方式和标准,其在入学第一年可获得1500元的一次性救助,以后每年再次申请通过的话,可获得500元的学年救助。累计下来,四年可获得总额为3000元的救助金。而按照“新办法”,一名全日制本科生每学年1500元,四年都申请成功的话,可以获得总额6000元的助学金,救助标准提高了一倍。

 

 

在户口所在地提出申请


  颍东区有关人士介绍,该区高度重视贫困残疾大学生上学难问题,在切实采取“爱心圆梦大学行动”、“育才关怀金秋助学活动”、“生育关怀·幸福家庭”人口基金助学行动、财政扶贫资金资助等多项举措开展助学的同时,从今年起,按照省有关文件精神,给予贫困残疾大学生重点资助。

 

 

    凡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大学生,可持安徽省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证或当年新录取的入学通知书、或国家承认学历的院校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向原户籍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

     比如,颍东区的贫困残疾大学生,可向该区残联提出申请,经区残联、区财政局联合初审,市残联、市财政局会签同意后,上报省残联、省财政厅复核并按规定程序将补助指标拨付下达,由区财政局一次性将资助款打入受助残疾大学生本人账户。(记者储继明 通讯员刘阿娜)

作者:储继明 刘阿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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