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颍泉区协管员不合理合同的意见和建议》
发布:2014-8-6 17:40:12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 编辑:颍泉区好市民
阜阳市颍泉区聘用制市容局协管员的基本生活谁来保障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颍泉区政府2013年通过招考聘用的市容局协管员,自2012年9月份到单位报道开始工作,颍泉区市容局以“先干着”为由,口头承诺给予补交和暂缓发工资,因此一直工作到2013年4月颍泉区政府招考协管员止,共计8个月未发过一次工资,因为临时工和事业单位同时适用《劳动合同法》,且《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及颍泉区市容局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照当时颍泉区市容局最低工资750计算,应补偿我们共计8个月的12000元整,13年4月至今每个月从基本工资内扣除的680元社保金,而个人只需承担223元剩下的社保金至今没有退还,8个月没发一次工资和多扣不知去向社保金涉及60名协管员基本利益,希望领导能重视并给予正确的安排和处理意见。
2014年8月5号 颍泉区市容局协管员至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颍泉区政府2013年通过招考聘用的市容局协管员,自2012年9月份到单位报道开始工作,颍泉区市容局以“先干着”为由,口头承诺给予补交和暂缓发工资,因此一直工作到2013年4月颍泉区政府招考协管员止,共计8个月未发过一次工资,因为临时工和事业单位同时适用《劳动合同法》,且《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及颍泉区市容局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照当时颍泉区市容局最低工资750计算,应补偿我们共计8个月的12000元整,13年4月至今每个月从基本工资内扣除的680元社保金,而个人只需承担223元剩下的社保金至今没有退还,8个月没发一次工资和多扣不知去向社保金涉及60名协管员基本利益,希望领导能重视并给予正确的安排和处理意见。
2014年8月5号 颍泉区市容局协管员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