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阜阳师范学院院长张登歧今受审[图]
发布:2007-3-30 20:47:03 来源:中国法院网 浏览次 编辑:晓宇
被告人张登歧在法庭上 |
中国法院网讯 3月30日上午,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原阜阳师范学院院长张登歧职务犯罪一案,在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开庭。
被告人张登歧,博士研究生在读,原阜阳市第三届人大代表(2006年6月1日辞去代表职务)。2002年1月至2003年6月,张登歧任阜阳师范学院党委委员、院长,2003年6月至2006年6月任阜阳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期间,2003年3月至2006年1月,张登歧兼任阜阳师范学院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
检察机关指控,张登歧在2002年至2005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招标、人事任免、以及招生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张某某、武某、陈某某、李某、姜某、时某、王某、李某某等贿赂款共计人民币53.22万元、购物卡1800元,合计人民币53.4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张登歧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