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3少年劫杀出租车司机千元销赃车获审判
发布:2008-3-2 11:16:22 来源:安徽商报 浏览次 编辑:邢军朋 武长鹏
2007年5月4日,临泉县发生一起抢劫出租车杀人案,曾在当地引起轰动。2月29日,阜阳市中级法院在临泉对3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不公开审理。令人痛心的是,3名被告人案发时均未成年。
被告人代某、代某某及刘某某都是临泉县农村青年。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5月4日下午,被告人代某在网上向太和县网友董某某声称,有一辆抢来的红色QQ车要卖,董某某让他次日将车开到太和县看看。之后,代某与代某某、刘某某计划抢劫出租车。当晚10时许,3人在临泉四中附近拦乘一辆红色QQ出租车,但抢劫计划因刘某某惧怕而流产。当晚11时许,3人再度拦乘被害人王某某的红色QQ出租车,刘某某用铁丝从王某某身后勒其颈部,代某、代某某向王某某连捅数刀,王某某当场死亡。3人取下被害人的手机,将尸体扔到路边水泥井内,随即驾车前往太和。
第二天,代某等3人将抢来的车辆以1000元的低价卖给董某某。
庭审中,被害出租车司机家属提出了15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
面对检察机关指控,3名被告人当庭供认不讳并表示悔恨。被告人代某的辩护人则表示,代某幼年丧父,其母改嫁他乡,而同案被告人代某某也出自单亲家庭,他们之所以一时失足,与幼年的不幸及缺乏亲人管教不无关系。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邢军朋 武长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