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中医院实施先治病后付费
发布:2011-9-10 8:26:44 来源:阜阳日报 浏览次 编辑:段华梅
为防范患者恶意逃费,以前医疗机构普遍实施“先交钱后看病”。现在,这一惯例正在被打破。继前不久太和县中医院实施“先治病后付费”制度后,阜阳市中医院从昨日起也针对特定患者群体展开了这项新的尝试。
从昨日开始,市中医院对阜阳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的患者,以及急需抢救的急危重病人实施“先治病后付费”住院服务模式。这类患者只需提供医保、新农合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交医院保管,入院时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约定出院时向医院交纳个人承担费用。医院严禁医护人员向病人或家属催缴押金,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让患者花明白钱,看放心病。
市中医院院长张锦介绍,随着新农合报销比例的提高,老百姓看病自己花不了几个钱,因此不用担心逃费的问题。患者到医院后无需为缴纳看病押金而发愁,解决了病人交不起住院费用的难处。
此外,为减少病人治疗费用,防止病人逃费,超过医院规定要求的过度用药,由责任医生承担所需费用。如此一来,医生就会合理使用抗生素及心脑血管用药,切实减轻病人的住院费用。 (阜阳日报—记者段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