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阜铁路公司原董事长被判死缓

发布:2009-2-8 7:37:59  来源:金融界商业  浏览次  编辑:晓宇
    新华社电(记者程士华)记者从安徽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因犯有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行贿罪,涉案金额累计高达8000多万元的安徽漯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张海英近日被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张海英表示不服,提出上诉。 
    
    张海英曾担任安徽省利辛县副县长、安徽阜阳地方铁路管理局局长、安徽漯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张海英曾获得“第四届中国改革100新锐人物”荣誉称号,其领导改制而成的漯阜铁路公司被授予“第四届中国改革十大创新经典案例奖”,一度为全国铁路体制改革典范。然而,张海英所犯罪名中有多项亦与改制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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