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为高考划“红线” 组织“高考移民”将开除
发布:2009-4-19 10:21:19 来源:合肥晚报 浏览次 编辑:晓宇
省教育厅昨天透露,我省将严打与高考有关的违规行为,规定11条“红线”不能碰。
这11条“红线”是:在出具、审定考生的报名资格证件、证明、体检、档案等材料中弄虚作假;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考移民”活动;指使、组织、参与组织群体性考试舞弊;盗窃或泄露在保密期限内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答卷;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及录取场所秩序;在招生考试中偷换、涂改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及其他有关材料,指使、纵容、协助、伙同他人舞弊;在招生考试中行贿受贿、敲诈勒索;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按录取规定招收学生,或擅自招收不符合录取标准的学生,致使招生工作受到重大损失;参与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非法招生活动,以任何名义和理由,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招生录取期间利用计算机网络恶意攻击有关网络、设备;其他破坏招生考试工作的行为。
工作人员一旦踩红线,将取消其工作资格、撤销招生工作职务并给予调离现工作岗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纪处分;违法的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此外,社会其他人员如违规,建议参照上述规定处理。(作者:关飞 李守君)
这11条“红线”是:在出具、审定考生的报名资格证件、证明、体检、档案等材料中弄虚作假;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考移民”活动;指使、组织、参与组织群体性考试舞弊;盗窃或泄露在保密期限内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答卷;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及录取场所秩序;在招生考试中偷换、涂改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及其他有关材料,指使、纵容、协助、伙同他人舞弊;在招生考试中行贿受贿、敲诈勒索;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按录取规定招收学生,或擅自招收不符合录取标准的学生,致使招生工作受到重大损失;参与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非法招生活动,以任何名义和理由,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招生录取期间利用计算机网络恶意攻击有关网络、设备;其他破坏招生考试工作的行为。
工作人员一旦踩红线,将取消其工作资格、撤销招生工作职务并给予调离现工作岗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纪处分;违法的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此外,社会其他人员如违规,建议参照上述规定处理。(作者:关飞 李守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