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收入不公引起中央重视

发布:2007-7-28 20:41:58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晓宇

    解民生之苦 除四大贫困

■不均衡发展是必要的,但经济转型不一定以牺牲其他地区的发展为代价,一部分地区的富裕不一定要以牺牲其他地区的发展为代价。经济学告诉我们,一定程度的区域非均衡发展有益于经济增长;但区域非均衡超过一定极限之后,非均衡的继续扩大导致经济增长速度下降,甚至会出现负增长。其合理性应该首先建立在能够保障贫困地区人口最基本生存和发展权利的基础之上。

■只有当每一个公民把生存权和基本发展权神圣不可侵犯当成首要任务时,并具有强烈的权利实现意识时,政府才会真正致力于保护权利,才会真正把保护公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政策和制度构建的前提。倘若公民及其社会没有或者严重缺乏权利意识,那么,国家宪法赋予的权利形同虚设,既得利益集团才会肆无忌惮。

■从2007年开始,国家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此举有利于强化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种种迹象表明,通过反贫困、收入再分配和取缔非法收入,中国有望在10年内解决财富两极分化问题。

■十七大前改革难点纵横谈(14)■贾品荣

民生中的四大贫困

当前,中国有四大贫困:

经济贫困:主要以收入、消费、福利等经济学手段来衡量。在国际上,大都运用基尼系数来衡量贫富差别。在正常情况下,基尼系数大多近于0.3。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2005年中国的基尼系数为0.47,已经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相比之下,印度的基尼系数为0.33,美国为0.41,巴西为0.54。中国总劳动力中,大概80%的劳动力属于低收入水平,他们甚至没有达到税收的门槛。目前还有2610万人,人均年收入在668元以下,没有解决温饱问题。据统计,城乡之间收入水平的纵向平均差距有20多年的时间,城乡横向的收入加上福利的差距达到6倍以上,全国10%最高收入组和10%最低收入组的收入差距是9.5倍,20%城镇最富裕的家庭拥有全部城镇金融资产的55.4%。1990-1999年,最穷的1%人口的平均年收入增长率只有3%,而最富的1%人口的平均年收入增长率达到12%。

能力贫困:主要是指人文发展因素,包括教育、卫生、健康、营养等。从教育来说,教育花费成为农村致贫的首要原因。数据显示,2005年全国农村人均收入只有2936元,而教育花费的比重达到32.6%。从卫生来说,农村卫生是中国最薄弱的环节,农民的保健水平与城市居民相比,有明显的差距。从健康来说,在中国的贫困地区,营养和健康是制约农民收入增加的重要因素。目前乡村医疗体系逐渐瓦解、新的医疗服务体系尚未建立的情况下,贫困地区的健康状况是这些地方部分人无法摆脱贫困的根本原因。

区域贫困:中国的贫困主要发生在农村地区。从地区分布来看,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贫困县。据国务院扶贫办调查,连年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农户76%生活在山区,有46%的农户人均耕地不足1亩。目前还有700万左右的贫困人口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的地区。改革开放以来在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战略提出之前,投资和优惠的财政政策均向沿海发达地区倾斜,以牺牲内陆省份为代价。这种倾斜式的政策措施和影响目前仍然存在并发挥作用。政府投资偏重于资本密集型而非劳动密集型,大量集中于沿海地区的资本密集型投资限制了广大的西部、东北人口直接从中受益。我们承认,不均衡发展是必要的,但经济转型不一定以牺牲其他地区的发展为代价,一部分地区的富裕不一定要以牺牲其他地区的发展为代价。经济学告诉我们,一定程度的区域非均衡发展有益于经济增长;但区域非均衡超过一定极限之后,非均衡的继续扩大导致经济增长速度下降,甚至会出现负增长。其合理性应该首先建立在能够保障贫困地区人口最基本生存和发展权利的基础之上,而作为保障贫困人口生活的重要支柱的社会保障也独立于扶贫政策之外,与扶贫的目标有较大偏离。如果政府存在公共服务的区域偏好,在开发扶贫战略实践中仍然体现这一倾向,其结果是贫困人口愈来愈多。联合国开发署指出:用人类发展指数来衡量,中国最富与最穷的省份之间的差距几乎相当于西方最发达国家与世界最贫穷国家的差距。

权利贫困:主要是指弱势群体被排除在社会经济福利之外。为什么带有一些严重歧视性的制度安排在一些地方能够长期“贯彻”呢?原因有很多,但人们权利意识的薄弱以及权利意识环境不发达是根本。因为,只有当每一个公民把生存权和基本发展权神圣不可侵犯当成首要任务时,并具有强烈的权利实现意识时,政府才会真正致力于保护权利,才会真正把发展民生经济作为政策和制度构建的前提。倘若公民及其社会没有或者严重缺乏权利意识,那么,国家宪法赋予的权利形同虚设,既得利益集团才会肆无忌惮。正是由于人们缺乏权利意识,在很大程度上造成贫困人口丧失了最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进而难以摆脱贫困的厄运。

现代市场经济不会必然导致财富两极分化

理由之一,现代市场经济把形成两极分化的风险分散了。我们知道,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了两种新情况:一是风险分散的现代市场经济意识的形成。人们知道经济活动中潜伏危机,随时存在风险,所以人们必然随时会自觉地考虑分散风险,投资多元化;二是分散风险工具的形成。斯坦福大学经济学教授罗伯特.霍尔在谈到美国经济连续十年增长、充满活力的原因时说,“美国建立了一个更加稳定的金融系统,它几乎完全建立在市场而不是银行的基础之上”,他说的市场,包括各种金融机构,甚至银行都涉及证券市场,而其主体是各种基金。甚至连保险机构都有分散风险的工具,再保险公司分散了保险公司的风险。资本市场把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散到投资主体中了,而投资主体是多元化的,这样风险大大地分散了,资本市场成为分散风险的最佳方式。这样,随着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资本市场成为分散风险的有效工具。既然市场经济把形成两极分化的风险分散了,因此,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会必然导致两极分化。

理由之二,法律是维系现代市场经济最重要的手段,是市场经济关系的最主要调节形式。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就是崇尚法治,亦即法律将成为政府对社会经济运行进行调节的最主要手段。与法制比较,人是靠不住的,法治是靠得住的。但由于中国不少地方的行政法规大于法律,领导机构的决定大于行政法规,领导批示又大于行政机关的决定,最终决定市场关系的不是法律,而是领导批示。正是由于法治起不到作用,政府官员的行为缺乏有效约束,才产生了诸如政府官员寻租、部门利益主义、地方保护主义、官商勾结侵吞国有资产、公共资源被少数精英掌控、行政垄断集团大肆敛财等非基于劳动的财富分配不公现象。

理由之三,现代市场经济的第一原则是按资源配置的市场中心化原则。就是说市场是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政府不要介入资源配置。但在中国,行政性垄断使权力直接介入市场,不仅难以通过市场力量来打破,而且往往构成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的主要障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性垄断只应存在于非营利性公共产品。而竞争性行业,应通过规范的企业改制、扩大民营成分的市场准入,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

理由之四,现代市场经济必然是反垄断,追求自由竞争法则。中国的国有企业效率不高其根本原因在于国企的经营者并不是企业的真正主人,他们肆无忌惮地扩大在职消费是主人的行为吗?国企资产的经营风险和盈利无人真正负责,而大量的国有资产被少数人占有、调动、支配,其结果是破坏了整个市场的公平竞争,造成财富被少数人占有,整个社会不公平的现象也就愈演愈烈。国有资产流失主要分为五个方面:一是国企MBO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内外勾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二是有些国企把优质国有资产分离到三产,主业的高管在三产兼任董事长,参股甚至控股,拿多份收入;三是国企领导人以亲属名义成立私人企业,将效益很好的业务转包出去,从中牟利;四是企业内部分配不公,领导多处房产,房产又转化为个人财富;五是与私人公司合作,异地投资培训基地、度假村,遮人耳目,拿取高额回扣,享受堕落生活,造成社会不公。另一方面,职工被迫下岗失业,收入没有保障,造成社会贫富的巨大差距。在西方,《反垄断法》被视为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宪法”,因为这种法律能够解决经济生活中存在的垄断与限制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通过制定《反垄断法》,我们可以保护和促进市场上的合理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的基本格局。《反垄断法》出台以后,行政垄断集团必然会成为《反垄断法》的执法对象,这样,我们就能够通过法律的手段,进一步破除行政垄断集团,消除社会不公平的现象。

理由之五,现代市场经济强调机会均等的公平公正原则。政府依法通过政策调节财富和收入分配,以尽量保证每个公民的起点公平。在当前的社会中,在特定背景下制定的制度非但不能改进起点公平,而且很大程度上在制造起点不公平,比如城乡差别、行业差别、地区差别,外资企业的各种优惠措施等政策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曾起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中国开放程度的提高,进一步维持这些歧视性的政策必须破除。

理由之六,现代市场经济强调社会保障体制是稳定社会的“底线”。因为和高收入群体相比,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从风险管理获得的保护也是最不完善的。而要摆脱这种恶性循环,政府有必要实施社会保障,编制“安全网”,保护不幸者免受困苦。但中国的社会保障体制不仅覆盖有限,而且社会保障程度也非常差,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从六个方面来说,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会必然导致财富两极分化。

中国十年内解决财富两极分化?

在中国,收入差距的扩大有两个基本原因:一个是随着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变,这部分收入差距的扩大在一定时期内是难以避免的。过去分配制度的平均主义色彩非常重,现在市场条件下,不同要素的贡献要得到合理的回报,这是得到广大民众认可的。改革开放之前,由于过分强调公平性,按劳分配变成了严重的平均主义;改革开放之后,不断承认其他生产要素的分配。到了中共十六大,进行了完全的突破——提出了按生产要素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这都是收入分配改革的进步。另一个原因是非法收入、灰色收入,通过非正常渠道分配的收入。这带来的收入差距造成收入不公。目前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原因,主要不在于市场化,而在于收入不公。

收入不公、贫困加大的问题,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中共十六大明确提出“使城乡差别、地区差别、工农差别扩大的趋势逐步得到扭转”的目标。胡锦涛同志指出,“要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从2007年开始,国家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此举有利于强化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缓解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

种种迹象表明,通过反贫困、收入再分配和取缔非法收入,中国有望在10年内解决财富两极分化问题。

从公共经济学来说,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反贫困是一种公共品,具有正的外部性。一方面,它既可以通过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及资金、政策的投入使贫穷人口直接受益,同时,全体社会成员都可以从反贫困中、从贫困的缓解中获得心理上的满足;另一方面,随着贫困现象的减少,社会秩序的好转可以使大众获得安全感,真正享受和谐社会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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