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琳琳被授“先进工作者”称号 省委拟奖励50万
发布:2008-8-30 20:51:06 来源:阜阳日报 浏览次 编辑:晓宇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在北京奥运会上摘金夺银的皖籍运动员邓琳琳、许莉、周吕鑫将被授予“安徽省先进工作者”称号,其中获得女子体操团体金牌的阜阳籍运动员邓琳琳还将获得50万元的奖励。
据了解,在刚刚结束的北京奥运会上,我省体育健儿顽强拼搏,获得1金2银的好成绩,特别是阜阳籍运动员邓琳琳虽然作为第六人入选国家女子体操队,但是在女子体操团体决赛中,以高水平的发挥和稳定的表现,为我国夺取这枚金牌立下汗马功劳。这是继1984年奥运会许海峰夺金后,我省历史上第二块奥运会金牌,极大地激发了皖人的自豪感。
按照《安徽省有突出贡献的运动员教练员奖励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省政府将给予北京奥运会有功之臣一定精神和物质奖励。其中我市运动员邓琳琳将被授予“安徽省先进工作者”,同时奖励50万元。在北京奥运会上夺取奖牌的皖籍运动员许莉、周吕鑫也将得到一定奖励。(作者: 杜红梅 )
据了解,在刚刚结束的北京奥运会上,我省体育健儿顽强拼搏,获得1金2银的好成绩,特别是阜阳籍运动员邓琳琳虽然作为第六人入选国家女子体操队,但是在女子体操团体决赛中,以高水平的发挥和稳定的表现,为我国夺取这枚金牌立下汗马功劳。这是继1984年奥运会许海峰夺金后,我省历史上第二块奥运会金牌,极大地激发了皖人的自豪感。
按照《安徽省有突出贡献的运动员教练员奖励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省政府将给予北京奥运会有功之臣一定精神和物质奖励。其中我市运动员邓琳琳将被授予“安徽省先进工作者”,同时奖励50万元。在北京奥运会上夺取奖牌的皖籍运动员许莉、周吕鑫也将得到一定奖励。(作者: 杜红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