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致村民死亡 颍上7人因此事判刑

发布:2009-3-22 9:56:00  来源:海峡都市报  浏览次  编辑:晓宇

    去年5月,颍上县黄坝乡街道改造中,因强制拆迁而闹出人命。近日,这起闹得沸沸扬扬的“强拆”,终因2名开发商和5名乡、村干部的判刑而告一段落。

  开发商毕德红现年32岁,她原在阜阳市做木材生意,2007年3月,颍上县黄坝乡决定对黄坝街道进行改造。毕德红得知消息便挂靠阜阳中泰建筑公司,以便承揽该工程。

  毕德红送给黄坝乡时任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的马文献4万元,乡长沈寿忠2万元后,获得了该工程承包权。在没有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划使用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毕德红于2007年9月开始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有一户姓高的人家因条件谈不拢,始终拒绝拆迁。马文献与沈寿忠及负责承建工作的乡人武部部长郑田礼商定对高家强制拆迁。2008年4月24日,郑田礼带领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到现场,看着毕德红指挥人员强行将高家价值8.5万多元的10间房屋强行拆除。强拆前一天,郑田礼和村两委成员接受了毕德红的宴请,并每人收受一双名牌皮鞋。

  因投诉无望,2008年5月2日晨5时许,高家的老人高家丰在黄坝乡政府门前的电线杆上自缢身亡。事后,颍上县工作组与高家协商,由毕德红赔偿高家50万元。5月4日,马文献、沈寿忠、郑田礼被停职接受调查。

  近日,马文献、沈寿忠一干人接受法律审判,马文献、沈寿忠一审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分别被判刑5年和3年半。毕德红因行贿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刑6年6个月,其丈夫村支书等人也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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