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授评阜阳
现在黄段子很流行,但如果你说这些段子有多淫诲下流,恐怕也不尽然,很多提不上台面但又极其流行的段子,确实“丰富”了平凡人的精神生活。要说这样的段子有多少社会危害,恐怕需要认真评估,不能想当然就得出结论。
12月1日,有一则新闻引起舆论大哗。安徽阜阳市《公安局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细化标准》从1日起正式执行。依照该标准,阜阳市民发送黄色短信3次以上(含3次)的,将受到拘留和罚款的处罚。(12月1日《安徽商报》)新闻一出,几乎一边倒的抨击声,让阜阳警方坐不住了,当天下午,紧急更正:新闻严重失实。标准说法是发送淫诲信息,而不是黄段子。并且声明:警方不主动监控普通公民手机,云云。
还好,只是一场虚惊。否则,如果发三条黄段子就被“法办”了的话,别说全国至少有相当多数的男性公民可能难以全身而退,就是阜阳警方,恐怕也要损兵折将,甚至连执法的人都难以找齐了。除非他们全是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或者享有“涉黄”的豁免处罚权。
我曾在阜阳读过几年师范,同学遍地。不幸的是,这些年阜阳的负面新闻不断。这些负面新闻当然不是“淫诲信息”祸害的,是贪官迭出,政治生态恶化。尚未淡出人们视野的阜阳白宫案,现在还没有完全水落石出,所以,阜阳警方出台这样的细则,紧盯着下半身使劲,总让人觉得攻错了方向。
非独阜阳使然。在我们的印象中,很多地方的警方是非常善于、也是非常乐于较真下半身的,执法的主动性、自觉性奇高。陕西“夫妻在家看黄碟被抓案”曾文明全国;而河南公民任超奇,因为电脑中存有一段“淫秽视频”,被警方下了一张1900元的罚单;唐尚海,因为手机中存有一段“黄色录像”,被铁路乘警罚了200元。如果警方手里有一个可测脑电波的仪器,估计就会恨不得站在路口逢人就测,测到“黄色电波”,立马娴熟地撕下罚单。警察之所以一“涉黄”就硬起来,就兴奋起来,当然醉翁之意不在酒。其背后的罚款经济诉求,是主要的着力点。如果只查不罚款,或者罚了款他们没有提留,恐怕就不会如此积极。扫黄打非确实是警方的职责之一,但也要执法有据,恨不得闻到味道就来罚款,这也太亢奋了。动不动就把手伸进公民的私生活里去抓一把,说轻点是狗拿耗子,说重点是知法犯法。
当下的中国,正处于改革关键时期,原先被改革红利所暂时掩盖的各种结构性矛盾,已经逐渐暴露出来,社会矛盾逐渐尖锐,给警方的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压力。这就需要警方全力以赴,恪尽职守,同时更要规范行为、依法行事。不要只盯着下半身,忘记了上半身,这有些不务正业之嫌。对社会危害更大的,恐怕不会是黄段子横行。即便是要查黄,也要从源头上、从非法牟利处下手,别盯着普通老百姓的手机、电脑和DVD较劲,拜托了! (作者系南京政治学院新闻传播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