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欧阳修苏轼颍州诗词详注辑评》一书的质疑

发布:2009-2-19 11:16:31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feifo
    粗略翻之,便发现此书有颇多桀误,进而对辑注者也产生了质疑。
    首先是书后的参考书目,关于欧阳修的列出12本(套),其中最重要的部分即作品有三套,分别为四部精要本,中国书店本,及中华书局李逸安点校本的欧阳公文集,后二者我有,都是文本。我是做作品研究而不是版本研究,所以我只需以中华书局本为据便可。另外列出的都是选集,如诗选文选、资料汇编、传记及研究之类。我诧异的是辑注者竟没有参考严杰的《欧阳修年谱》,此本我也未曾到手。但严杰作为南京大学的教授,此书虽是93年出的,却是最新的也较权威的欧公年谱。我是很注重知人论世的,以为研究一个作家必定要先结合他的生平经历。而这辑注本既是辑注欧阳修与颍州有关的诗词,那么确认作品是否作于颍州任上是很重要的,而作品的系年往往又需参考年谱记载。
    另外,参考书目中也没有施培毅《欧阳修诗选》一书。此选本虽普通,但由于施培毅先生于1980年在江淮论坛上发表了一篇《欧阳修的“颍州诗词”》,引起了安徽人民出版社的注意(颍州即今天的安徽省阜阳市),因而向他邀稿。施先生才做了这个选本,因而此选本中尤为突出欧阳修在颍州或思念颍州的作品。虽名为其诗选,其实大半是与颍州相关的诗作。我以为王秋生先生没有参考此书是个遗憾。但后来又发现不然,王秋生绝对是参考过施先生的这个选本。
    在初翻本书目录时,看到王著把欧阳修的颍州诗分为“知颍诗”“思颍诗”“归颍诗”,这个划分法与施培毅先生的那篇文章里的划分基本一致。虽然二人在时间上稍有出入(施先生将“知颍诗”从皇祐元年(1049年)初来颍州直到第二次至颍守丧期满即至和元年(1054),王著中知颍诗则仅限于第一次知颍期间,而把在南京应天府任上与第二次在颍的作品归入思颍诗。)但欧阳修第二次到颍州是在守母丧期间,心情较为抑郁,作品不多,所以差别不大。当时我惊喜地跳起来,以为他们是英雄之见不谋而合,那么我也采取这种划分罢。
    但数了数王著中收入的欧阳修知颍诗,竟然有49首之多。我又诧异。施培毅先生划到至和元年,只说约三十余首。我自己在看作品时也稍微记之,敢确定为颍州任上的也只有三十多首,就算把那些可能在颍州作的算入,也难达四十几首。记得施培毅《欧阳修诗选》中对《食糟民》一诗的系年有过颇为独到的见解。此诗是欧公诗作中思想性较高的一首,可谓欧公的代表作。一般人认为是皇祐二年春在颍州作,施以为在颍州任上当是可信,但他参照史料认为是欧阳修第二次在颍服丧期间所作。我现在并未全信(因为此诗在欧公亲自编定的《居士集》卷内,虽然期间有些诗作在年代上偶有孱杂,但差别不大,以施先生所说的作于至和元年间的说法,此诗与前后诗作年代则差了有四五年之久,所以我未敢全信)但我对他能疑且举出证据的做法是颇为钦佩的。
    那么王著中是将《食糟民》系于何时呢?看他编入思颍诗之列,看来也认为非第一次在颍所作。再翻到作品那页,我顿时有些气馁,只见题解中写着“施培毅先生认为是至和元年春在颍州作”,看他所举例证,也是施先生在书中说过的。我敢保证他绝对是直接依照了施先生的说法。我登时觉得王著的三分法也当是依照施培毅先生的。这样我就不得不由有些气愤了。你参考了这本书,为什么不列出来呢?如果你的参考书目只列作品全集或纪传年谱之类的也就罢了,你明明也列了一些选集文集,为何这本可能对你来说是较为重要的选集不列入呢?是因为他所做的工作为你铺太多的路的缘故?还是想独揽首创权?
    我以为学术研究没有突破只是进展问题,但学术的严谨诚实却是必须的。平常我只要稍微参考别人的一点材料,我都会细细注出,说明这些话并非我首先提出。我只是一个在校生,但这本书好歹也算是学术著作吧。
    此外,此书也误收了欧阳修并非在颍州任上的作品。欧公作品我只能算刚刚开始读,我先集中在他第一次在颍州的诗、文以及与朋友的书简等。对于那些与颍州诗作编在一起但却未明确标明年代的,如果在诗中不能明显看出与颍州相关的风物或时间一致,我都暂且存疑。可惜此书也未能说明判定作品系年的依据,仅在题解下直接说明“作于何年何时”。
    我怀疑书中所收的欧阳修知颍诗是否正确。拿全集一对,马上便发现一首误收的诗——《青松赠林子国华》。中华书局李逸安点校本在注一中标明(2001年版第70页):此诗周本(即南宋周必大编定的《欧阳文忠公全集》)、丛刊本(即四部丛刊本)注云“庆历八年”作。时代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吕雪菊点校的八册本《欧阳修集》也明确在题下标明“庆历八年”。而庆历八年(1048)欧阳修还在扬州任上,他根本还没到过颍州呢。因为这年冬天他练道家的内视之术,结果损伤双目,造成眼疾,而扬州是大郡,往来人员众多,公务繁杂,第二春即皇祐元年(1049)年正月,他便以眼病为由,自请颍州。王秋生先生把这首诗收入知颍诗内,大概是因为它夹杂在皇祐元年和二年的诗作中,因而便没有认真参对,匆匆编入后便加注解了。但是各版本这么明确标明时间的竟误收,实在是不该有的错误。
    此外,在次序上位于此诗上一首的《送荥阳魏主簿广》也被本书收入了。此诗在各本中没有标明创作时间。王著中题解言“皇祐二年(1050)初在颍州作。”欧阳修同一年正月初七所写的《人日聚星堂探韵得丰字》,欧阳公知颍州时常在自己所建聚星堂宴集宾客。据宋代朱弁的《风月堂诗话》载,与欧阳公宴集聚星堂的有吕公著、刘原父(刘敞)、魏广、王回、焦千之、徐无逸等。王秋生当依此认为魏广此时既在颍州,那么这首《送荥阳魏主簿广》也是作于同年了。
    然细细推之,似不然也。欧阳修庆历七年春写给晏殊的书信中向时任宰相的晏殊推荐魏广时说:”有魏广者,好古守道之士也。其为人柔而内刚,新以进士及第,为荥阳主簿。”(《与晏元献书》中华书局本全集卷145,书简卷二。第六册第2352页)。那么魏广在庆历七年(1047)年始就开始担任荥阳主簿了。主簿在宋代是掌文书簿籍的地方官员,宋代地方官员是三年一任的,而从庆历八年魏广任荥阳主簿到他在颍州聚星堂和众人唱和前后已有四年之久了。也就是说魏广此时已经不任荥阳主簿这一职了。此时欧阳修写给他的诗就不可能再称他为荥阳魏主簿广。而既如此称之,则当他在此职之时。既然作于庆历八年的《青松赠林国子华》杂入皇祐元年颍州诗后,那么在前一首的此诗也完全有可能也是在扬州任上写给当时还任荥阳主簿魏广。
    其他诗我还未细考。由于那些没有标明年代的诗大多为赠作,且所赠之人几近无名氏,如《送杨员外》《送朱生》都未详是何人。他们的生平无从考察。我们只能根据文集中编定的次序确定诗作的大概写作时间。因为它们夹杂在颍州诗中,认为是在颍州所做的诗是有一定道理的。不过仍应详细鉴别。
    这是我觉得此书不足之处。当然,不管这么说,从欧阳修研究的角度来说,此书是颍州地方文化研究的力作。因为欧阳修与苏轼确是千世不移的名人。而对我来说,他的辑注也帮助我更好地理解诗意,一些人名典故也注得较为详细。
其实,对于其“不足”,我也是抱着双重态度的。如果他做的尽善尽美了,我只是坐享其成地在他的基础上把那些诗歌拿来分析分析,自己也会心虚,也没什么成就感。就因为不足,所以我自己才要鉴别。尽信书不如无书。因为有怀疑,才能有进步。还是脚踏实地,不断努力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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