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2012年新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2012-8-5 10:05:10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阜阳市人民政府同意,阜阳市直4家新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部分岗位)、成绩合成、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单位、岗位和招聘数量(点击打开).xls

四家单位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招聘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阜阳人事人才网(www.fyrc.cn)、阜阳先锋网、阜阳市人事考试网等网站上公布的《阜阳市2012年新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且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户籍不限;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统一设在阜阳行政学院服务大厅(行政学院大门西侧)。

(二)报名时间为2012年8月13日至8月1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报名费用每科45元,两科90元。

考生报名时需要填写《阜阳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提交近期同底版两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同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身份证,部分岗位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件,以上证件需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书或有关证明材料报名,2012年9月30日前仍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取消聘用。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或招聘硕士学历或中级职称以上层次人员的岗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后,可以开考。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的提供报考信息,并在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直各主管局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在报名时统一进行。各单位在报名现场提出审查意见,报名结束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计划数,对少数因专业紧缺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招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时应逐人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件、证明等材料,凡因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参加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应试人员统一笔试。笔试统考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和本专业基础知识两门课。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2年8月26日上午:

8:00—9:30(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考点设在阜阳市(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

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占30%,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70%,两项合成后为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低于50分不得入围。

4、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阜阳人事人才网、阜阳先锋网、阜阳市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程序后,确定专业测试入围人员名单或体检、考察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5、加分政策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报考时,按规定提供如下证件: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老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老师特设岗位计划老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阜阳人事人才网、阜阳先锋网、阜阳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统考笔试成绩增加2分。

试卷命制及阅卷评分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部分须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由所要进行专业测试的主管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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